学校各单位:
根据我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闲置资产(本单位确实不再使用且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
一、如有闲置资产,请按要求填写《闲置设备报告单》,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上报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办公室109房间,由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调拨相关手续。
二、如无闲置资产,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30日前上报无闲置资产《情况说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力安 联系电话:8395 2068
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