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了保证我校2018年财务预算工作顺利进行,财务处下发了《财务处关于开展2018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我处依据财务处的通知要求,特将设备购置类专项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及教委拨款政策改革进程,我校预算工作将发生较大变化,因目前政策尚未明确,依据我处职能,设备购置类专项(包括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医疗设备、体育器材设施、教室配套设施、电化(语音)配套设施等)在我处归口申报。
二、如果单位在账的某类办公配备已超过规定的配置标准,原则上不得就该类办公设备进行新购申报;属设备更新购置的需满足待更新设备已达到报废年限,报废年限相关规定请见:《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的通知》(附件9)。
三、各单位拟购设备明细若有《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附件8)中列出的设备,依照规定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需要把这些设备挑出列在表前,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综合查询平台http://www.bgpc.gov.cn/index-cx.html查询需要购买设备的品牌、型号、价格及商品编号。
四、项目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为:
《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
《可行性报告》(附件2)、
《项目评审报告》(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此表和去年在格式上有很大的不同,请务必按照新格式填写。可参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模板及样表》(附件7)的相关内容填写,依据财务处通知精神,对于绩效模糊,无法量化的项目,将不予申报。
《部门评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附件5)
《设备更新购置明细说明》(附件6)
项目支撑材料,可依据《2015年项目评审有关支撑材料要求—设备购置类》(附件10)的要求准备,由于时间紧,该部分材料可暂缓提交。
五、请各申请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附件所提供的申报文本的模板格式填写。
六、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拟申报项目需要经过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意、单位论证及对可行性必要性的充分讨论。凡逾期未申报的将不能列入2018年项目库项目。
七、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于2017年6月14日(周三)前交到博纳楼3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卫华 电话:8395.2069
资产管理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