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项,统筹管理
2011年设备购置和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完成
资产管理处
2010年9月26日,我校对拟申报的2011年设备购置和实验室建设两大类财政专项进行了校内评审。此次评审由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共有来自10个申报单位的18个项目接受了专项评审。
专项评审制度首次实施于2010年的财政专项申报工作中,是我校继财政专项归口管理制度之后实行的又一专项管理的重大举措,旨在通过严格的校内评审程序,加强我校财政预算申报的前瞻性、统筹性和科学性。参加此次评审的评审组专家,均出自我校在2009年建立的设备购置和实验室建设项目专家库。其中校外专家2名,分别是原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路岩和承担过“鸟巢”设计方案招标代理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凤;校内专家5名,分别是教育技术中心傅星主任、教务处范延英副处长、后勤管理处龙文副处长、资产管理处采购科科长许翔,专家组组长由校长助理、资产管理处孙昊哲处长担任。
今年的评审首次设置了立项陈述和答疑环节。各个立项单位分别从立项理由、购置建设内容、项目支撑条件和绩效展望四个方面进行了陈述,并回答了专家组的提问。
之后,专家组对所有申报项目逐一进行讨论,并给出评审意见。对其中13个项目给出了支持立项的评议和对《项目申报书》的具体优化意见,并对这13个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了申报排序;根据我校的整体规划和项目执行的客观条件,专家组还建议撤并1个项目、暂缓4个项目的立项。
9月29日,资产管理处组织通报会。赵长顺副处长代表资产管理处向相关立项单位对专项评审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安排了下一步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优化的具体工作步骤和要求。
据悉,优化工作即日起分两个部分同时展开。一是要求各个申报单位根据专家组的意见,认真修改《项目申报书》文本,真正做到立项理由充分、建设需求明确、绩效成果可期;二是为降低我校财政项目在市教委评审环节中的审减率,提高将来项目批复后的可执行度,资产管理处立刻聘请相关专家对各个项目的整体技术水平、设备配型、申报金额等进行二次深入论证,进一步精确《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中的各项指标。(资产管理处)
2010.9.29